一、背景情况
作为全球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国际标准制定机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持续监测全球范围内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体系存在显著缺陷的国家和地区,督促这些国家和地区改进缺陷。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每年召开三次全体会议,审议这些国家和地区改进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体系的进展情况。会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官网更新两份声明,其中“呼吁对其采取行动的高风险国家或地区(High-risk jurisdictions subject to a call for action)”即通常所说的“黑名单”,“应加强监控的国家或地区(Jurisdictions under increased monitoring)”即通常所说的“灰名单”。
二、更新情况
2026年2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34届第5次全会决定更新对伊朗的公开声明,将科威特和巴布亚新几内亚列入“应加强监控的国家或地区”名单(“灰名单”)。
根据上述决定,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更新了“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和“应加强监控的国家或地区”名单及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国家和地区(3个)
朝鲜、伊朗、缅甸
有关详情见FATF官网:
(二)应加强监控的国家或地区(22个)
阿尔及利亚、安哥拉、玻利维亚、保加利亚、喀麦隆、科特迪瓦、刚果(金)、海地
、肯尼亚、科威特、老挝、黎巴嫩、摩纳哥、纳米比亚、尼泊尔、巴布亚新几内亚、南苏丹、叙利亚、委内瑞拉、越南、英属维尔京群岛、也门
有关详情见FATF官网:
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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